讹人过度医疗怎么样鉴别
过度医疗的鉴别一般由当事人委托医掌握组织或司法鉴别机构进行。这类机构可以对受损害方的治疗状况进行鉴别,以确定其是不是过度治疗。
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提出对受损害方治疗时用药的合理性、与用药与本次事故关联性进行鉴别。这能够帮助确定是不是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过度医疗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过度医疗的基本特点主要体目前以下几个方面:
1.诊疗方法的用法超出了疾病诊疗的实质需要,不符合疾病进步的自然规律和特征;
2.可能使用了非“金标准”(即非公认最佳或最准确的)的诊疗方法;
3.治疗成本显著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进步水平,给病人带来了非必须的经济负担。
过度医疗的形成缘由有什么?
过度医疗的形成缘由复杂多样,主要包含经济原因、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与大夫诊疗水平、与法律法规规范等方面。
1.经济缘由是主要驱动力之一,如医疗市场化的进步、以药养医模式、医务职员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现象。
2.医学范围的复杂性和大夫诊疗水平的差异也是致使过度医疗的要紧原因。
3.法律法规规范的不健全或实行不力,如医疗事故鉴别法中的举症倒置规范可能引发的过度检查问题,也加剧了过度医疗现象的发生。